翻譯公司翻譯社
次就前述臉書貼文內容,說明如下:
總之,職場霸凌的問題,是一定要被重視的翻譯
1. 在書記官工作上碰到難題,特殊是跟所屬的法官相處乃至蒙受不妥壓力時,院內是否曾提供協助?供給的協助是否足以幫忙同仁?
2. 民事科科長日常平凡是不是會用尖酸刻薄的語氣與同仁說話?
3. 當日面試,事實民事科科長所述言詞為何?
4. 院內是不是有全力營造合適的工作情況?極力協助同仁?
5. 徵求士林地院的書記官私訊小編關於此事和該法官的素行是不是如斯。當初接股是自願照樣指派?
-----

後來她想要回到士林地院翻譯
「本院對於靠北書記官臉書網頁107年4月9日第205篇貼文內容之回應以下:
不外,在天成翻譯公司國的法庭/偵察庭,我們常會看到或聽到,法官/查察官在不斷「善意提示」書記官若何記錄與點竄筆錄。
http://m.ltn.com.tw/news/world/paper/1187192
「縣警局默示,死者於2016年3至7月間,由於審批文件相幹情事遭署長(56歲)高聲呵,又在幹部會議講話時被痛批等緣由,造成精神狀態惡化,同年7月在家中自殺翻譯死者留下寫有「每次上呈長官審批時,指示都不同」、「遭到長官忽視」等內容的遺書。」
士林地院的民事庭,曾有一名書記官。
不外,有些書記官的打字速度與正確程度,真的令人不敢領教,我還沒講完一句話,就被打斷三次,我後來都忘了到底要講什麼,只好用容後具狀補陳草草竣事。
我們的法庭組織一貫因陋就簡,對於法庭人員各自所需的專業更不正視,法警在做庭丁的工作,書記官在做錄事該做的工作,又沒有標準功課程序,身處其中的人沒法各司其職,又如何浮現得專業,而能獲得民眾的相信呢?
107年3月21日面試,民事科科長問了她一些話,用尖酸的言語去尖刻她翻譯
107年3月23日就傳出她上吊自殺的消息。
這位書記官撐不下去就去職了,她其實很優異,還考上三等書記官特考。
法庭錄事應當考的是聽打的速度與准確性,不克不及增刪點竄(如有必要,錄事只能於筆錄末加註某段某行應若何增添點竄之文字,本身簽名並請法官簽名以配合負起責任),包括所有法庭活動,除言語以外,還包孕舉止,所載言語內容應包括司法術語、經常使用醫學術語、商用英語、槍械彈藥刀具福壽膏名稱(包羅俗名)等,固然還有英語/台語/客語與常見俚語,若是有其他語言特長,還要加分(或另招考與充分法庭翻譯員額與提昇其品質)翻譯
「縣警局認定職權騷擾與自殺間有因果關係,同年10月對於從署長調為「警務部付」的「警視」賜與警告懲戒處分,以後該警視自動請辭,死者親屬於同年11月要求認定為因公傷亡。」
外國法庭的錄事,所用的打字機是連氣兒碳帶,更不克不及增加或更改。法庭的勾當,證人是不是颔首或搖頭,咳幾聲,法官所做的任何指示,也會忠實紀錄,且都能即時解讀複誦所載,供法院(法官/檢察官/辯護人)參考。
她歸天以後,107年4月2日的榜單就把她的名字排在候補。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323/1320427/
我是覺得法庭的錄事與書記官,原來設計的功能與資格都是紛歧樣的,可是而今都把書記官當錄事用,而其執業最主要的中英打速度與准確度,並非進用考試的重點,反而考一大堆法律學科與學者見解的問題。
起首,本院對貼文所指,曾與本院全體同仁甘苦與共之該名書記官,選擇以此種方式竣事年輕寶貴的生命,深表怅惘與不捨。
靠北書記官新增了 2 張相片。

好久以前,她所屬的法官跟她處得很欠好,還曾有過開庭時曾拿法典摔桌子的記載。
講一句不客氣的話,並不因為是主座,就可以隨便對底下的人講尖銳傷人的言語(言語霸凌?)翻譯
清明時節,列位主座們,體系體例內的冤魂,是不是入夢?
1、就面試進程之申明:該書記官先前曾任職於本院,於105年表達文意,本院基於珍惜人材之理念,當時即曾默示可為其調劑其他恰當職務,試圖慰留,惜該名書記官透露表現需賜顧幫襯母親及另有人生籌劃,而對峙告退,本院雖不捨,亦只能玉成其孝心。嗣本院於106年6月間招考書記官,該名書記官曾從新報名應考,並已相符初審資格、經由過程打字考試,卻在進行口試之前,就地講明放棄口試。本次(107年3月21日)書記官招考甄試,該名書記官再度報名,基於本院人力拮據,為確認登科者到職、久任之主觀意願與客觀條件,確於面試時,曾向該名書記官確認其倘獲登科後,是否可以久任之主、客觀條件,此係一般用人機關拔擢人材時,常有之根基考量,亦為及時疏解本院人力窘境所必須,在場面試委員並未以繁言吝啬之用詞惡言相向,該名書記官其時亦未有情緒上之反彈,順遂完成面試翻譯
2、就招考了局列為備取之申明:本次招考結果,係依招考設施之相幹劃定,統計4名面試委員評分之效果,嗣經本院甄審委員會決議經由過程後,於107年4月2日對外正式通知佈告正、備取人員及名次,均按照原有法則進行,將應試者中經由過程登科資曆者予以發佈,以符合全部應試人員之公允性要求,並沒有如貼文所述「該名書記官輕生後,榜單就將她的名字排在候補」之情事。以上進程,皆有面試會議及考績甄審會議記載為憑。
3、本院對包孕書記官在內等全部火伴,長時間以來,不辭辛勞,為戮力保護案件當事人權益所作之忘我奉獻,深表顧惜、必定與敬意翻譯人才乃無價至寶,本院素來重視同仁於公事上所回響反映之各項意見,不分層級,本此初志,亦將繼續起勁建構使全部同仁深具歸屬感之工作環境,配合聯袂將職場打造為溫暖的家庭。」
年紀大了,青春殆盡,因為公務體系沒有供應恰當的協助,又被無情地棄之,無怪想不開。